2016八千米攀登團隊獎助徵選,啟動!

2016攀登團隊獎助徵選啟動!


為了持續推動台灣攀登全球14座八千米巨峰的夢想,也為了讓更多的登山者可以有機會實現內心長久以來的夢想,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展開「2016八千米攀登團隊獎助徵選計畫」,即日起開始接受報名,5月15日截止報名。此一獎助計畫以「團隊」為單位,只要是二人以上的團隊,準備好要實現長久以來的八千米攀登夢想的優秀團隊,要趕快把握這次的機會,只要獲得評審團的青睞與肯定,將可獲得最高一百萬元的攀登獎助金!

徵選過程包括第一階段書面初選,第二階段的體能與技術測試,以及第三階段的面試,如果你對於八千米攀登早已經充滿熱情,請做好準備,針對你想攀登的山峰,擬定最完整的攀登計畫,提出最適當的訓練計畫、最吸引人的回饋計畫,當然,還要在體能與技術上加緊練習與自我提昇。

歐都納八千米計畫,將用力支持充滿熱情、又能夠腳踏實地實現理想的台灣登山者。

用力的勇敢追尋夢想吧!

2016八千米攀登團隊獎助徵選  簡章下載

2016八千米攀登團隊獎助徵選  報名表下載





歐都納全球八千米計畫
2016攀登團隊獎助徵選
活動簡章

一、 主旨
為協助國內登山者實現攀登世界最高14座八千公尺巨峰的夢想,歐都納八千米計畫2016年將以團隊進行徵選與獎助,幫助國內優秀的登山團隊有機會完成自己的夢想。

二、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中華民國健行登山會
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台北市體育總會山岳協會

三、 徵選辦法
1.          本計畫以攀登團隊(至少二人)為單位,由攀登團隊提出該團隊的攀登計畫進行攀登獎助之徵選。
2.          攀登計畫以歐都納八千米計畫尚未有成功登頂紀錄、高度超過8000公尺山峰為目標。
3.          攀登團隊應提出完整之攀登計畫書以進行書面審查,完整攀登計畫應包括山岳資訊、人員組成、團隊與個人資訊介紹、訓練計畫、期中自主檢核、攀登行程、攀登策略、攀登預算、裝備計畫、糧食計畫、醫藥計畫、通訊計畫、合作單位、預算計畫、自籌款項、緊急應變、保險計畫、回饋計畫等項目。
4.          徵選包括書面審查、體能技術審查以及面試三個階段,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團進行審查決定贊助資格。
5.          主辦單位最後根據報名團隊之攀登能力、經驗、企圖心、執行力以及回饋方式,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最後的徵選結果。
6.          除申請攀登獎助金外,報名徵選之團隊必須另提出自籌款項的金額與來源。
7.          主辦單位將依據團隊提出之訓練計畫與自訂之期中檢核標準,獲獎助團隊須通過期中檢核始得保有獎助資格以繼續執行後續之獎助攀登。


四、 報名辦法:
1.          欲報名之團隊,請填寫完整之攀登贊助申請書連同自行擬定之攀登計畫書、推薦信函以及相關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正本10份與電子檔1份至主辦單位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並來電確認始完成報名程序。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地址:407台中市台灣大道483917樓,承辦人:曹先生,電話04-23583456258
電子信箱:
gary@atunas.com.tw
2.          報名者須依照申請書之規定,提供團隊成員之身份證正反二面影本、團隊之推薦信函2封(正本2份影本8份)、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資料,提供評審進行審查。
3.          即日起至515日截止接受報名(郵戳為憑)。
4.          最後徵選結果將於615日於官網進行公告。

五、 審查時間與方式:
1.          書面審查:522日於官網公告書面審查入選名單。
2.          體能審查:66-7日二天,檢測長時間負重攀登能力與速度,地點與方式另行通知。
3.          技術審查:66-7日二天,檢測冰雪地攀登相關技巧與系統操作能力,地點與方式另行通知。
4.          面試審查:614日,地點與方式另行通知。
5.          全部檢測以完整之攀登團隊為單位進行。

六、 獎助金提供
1.          通過最後決選獲得贊助資格的攀登團隊,將依據入選團隊提出之攀登計畫獲得歐都納戶外體育基金會最高新台幣一百萬元的攀登獎助金(內含裝備贊助10%),並由攀登領隊代表團隊領取。實際提供之攀登獎助金將由主辦單位依照獲獎團隊之攀登計畫與規模進行評估決定。
2.          攀登獎助金將分為三期提供,第一期於201591日提供20%獎助金,第二期於攀登隊出發前30天提供60%獎助金,第三期於攀登結束並完成相關回饋計畫後提供20%獎助金。
3.          主要之攀登活動必須於201611日至20161031日之間執行完成。
4.          獲獎助之攀登團隊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而須調整攀登計畫與團隊成員,主辦單位有權利進行重新審查獎助資格或調整贊助獎助金的金額。獲獎助團隊如中途停止攀登計畫,未支付之獎助金停止支付,已支付之獎助金則須依實際支出憑證扣除必要支出後返還主辦單位。
5.          受獎助團隊若無合理原因逕自停止攀登計畫,主辦單位保留追回全部已支付獎助的權利。
6.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獲獎助者必須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相關所得稅,並由主辦單位寄發所得扣繳憑單。

七、 獲獎助團隊與成員之責任義務
1.          攀登團隊必須提出可執行並可獲得最多評審認同之回饋計畫以爭取獎助,並依照計畫完成相關回饋。
2.          獲獎助團隊必須依照所提出之回饋計畫以及合作備忘錄之回饋義務,於籌備與訓練期間、攀登期間與攀登回國後,執行相關的宣傳與回饋計畫,若無法執行回饋計畫,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攀登獎助,並保留追回全部款項的權利。
3.          獲獎助團隊於獲獎後有義務定期向主辦單位進行進度報告,並繳交相關支出單據,若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攀登獎助,並保留追回全部款項的權利。
4.          獲獎助團隊與所有成員有義務於訓練與攀登期間全程使用主辦單位指定之裝備與服裝,並配合相關活動宣傳,若無法配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攀登獎助,並保留追回全部款項的權利。
5.          獲獎助團隊之所有成員將須與主辦單位簽署合作備忘錄。
6.          攀登獎助金為獲獎之團隊與團隊成員所有並由攀登領隊代表領取,其獎金與獲獎資格不得轉讓第三者,攀登獎助金之運用由攀登領隊與團隊成員共同討論決定且須向主辦單位提供支出憑證,全部獎金必須全額使用於本次攀登相關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7.          獲獎助之團隊與團隊成員在獲獎後2年內未徵得主辦單位同意,不得參加非指定品牌相關之任何活動,亦不得公開穿戴或使用非指定品牌之裝備、服裝、旗幟、商標或任何其他識別圖案與文字,若無法配合,主辦單位保留追回全部款項的權利。
8.          獲獎助團隊與團隊成員須提供獎助期間內全部之訓練與攀登相關文字與影像供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未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公開發表相關文字與影像。
9.          主辦單位擁有本次活動之最終冠名權,活動名稱與隊伍名稱由主辦單位全權決定。
10.      獲獎助團隊在執行相關攀登或訓練活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並自行承擔所有過程中所引發的危險、意外傷害與危及喪失生命的後果。同時獲獎團隊每一位成員、其親屬或繼承人或相關之第三人將無法對辦理或參與本活動之善意個人、單位或團體提出任何告訴或民事求償。
11.      上述條款本人皆已閱讀並同意。主辦單位保有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的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聽主辦單位相關規定與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之。

八、 其他注意事項
1.          凡參與本計畫之報名者,即視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其攀登計畫所有內容及個人肖像,且同意參與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媒體宣傳活動。
2.          所有申請文件不論獲獎與否,均不退件。

3.          報名者須了解並同意主辦單位為辦理本活動而得使用報名者提供之相關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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